咨询详情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股东有罪吗

刑事辩护 2019-02-27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比较容易计算,但当行为人既为自己虚开进项发票又为他人虚开销项发票时,如何计算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理论和实践中就有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意见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既包括为自己虚开,也包括为他人虚开,故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应是给他人虚开的销项税款和为自己虚开的进项税款之和。
      第二种意见认为,如果被告人开办的是皮包公司,不做任何生意,则造成的损失只计算给他人虚开的销项税款,而不计算给自己虚开的进项税款,因为他没有向国家交税的义务。
      第三种意见认为,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的问题,关键是看行为人有没有经营活动。如果自己虚开进项增值税发票是为了抵扣自己实际经营的税款额,则进项税款亦应记入给国家造成的损失额;否则只计算为他人虚开的销项税额。
  • 企业虚开发票,收取非法手续费。取得虚开发票的企业,抵扣进项税额,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甲企业销售材料,购买方不需要发票,该企业就没有开具发票,但是,没有开具发票的销售额也是必须计算应纳增值税的。而乙企业为了达到少缴税的目的,让甲企业将该笔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企业,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一定比例(比如8%)给甲企业支付手续费。这样,甲企业额外收了一笔“手续费”,乙企业又抵扣了增值税,抵减了成本少缴了企业所得税。当然,现实中,虚开发票的手段很多很复杂,目的就是一方为了取得非法收入,一方为了偷税漏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处罚比较严厉。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