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6年1月份因为小区物业的疏忽整栋楼的主下水管道在四楼冻住(四楼房子卖出去了没装修,阳台没封,至今没人住),导致楼上用水都排不掉直接从我家卫生间马桶、下水道泛出(我家住5楼,是婚房有味道没住),导致我家地板全部撬掉重装,实木家具、墙纸、衣柜不同程度受损,有照片,当时多次与物业协商,都说汇报领导让等回复,一直没答复,我也以不交物业费以此希望能解决问题,现在物业告上法庭说我拖欠物业费,再次找到物业态度依然拖拖拉拉,我现在把物业告上法庭还有用吗?能胜诉吗?应该怎么办?

诉讼 2018-12-14 1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时下水道物业有没有来维修,有没有留下证据是因主要下水管道的原因导致你家物品的损失,这个侵权行为你得举证证明,另外你在物业协商这个赔偿的时候可以适当的进行取证。对于损失,你也得举证证明,照片,还有相对应的发票。对于损失本来一般需要鉴定的,现在如你已经重装,不具备鉴定结果了。只能从重装费用的发票去收集。
  • 可以申诉的,
  • 收集证据积极应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无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