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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公司于今年6月将公司场地的一部分租赁给乙方公司使用,当时的租赁协议签约1年,半年一付租金,签约后乙方即付了半年租金,现在我公司因某些原因,想终止合同。请问会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租赁协议中无具体写明违约责任。需要承担违约赔偿么?如果需要,违约金会如何定位?谢谢

其他 2011-09-23 09: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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