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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毛坯房没有装修没有入住,由于不知名非人为原因水龙头坏了,造成楼上积水,并造成楼下漏水。现房屋漏水在保质期,水龙头质量问题不在保质期。楼上认为是楼房质量问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规范中在保修期的工程应由建设单位承担修复,和赔偿损失。请问楼下的损失应谁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现在厨房卫生间也产生了漏水。楼上用户承担未做防水区域的赔偿,开发商承担厨房卫生间的损失,这样是否合理?又是否能让建设方承担全部损失??

其他 2018-12-18 17: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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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一般的法律流程是你心需要先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再申请鉴定才能确定赔偿的主体和赔偿的数额以及赔偿的事项
  • 按照一般的法律流程,是你心需要先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再申请鉴定才能确定赔偿的主体和赔偿的数额以及赔偿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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