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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售楼处约定全款购房,但是开发商说一个月之后才可以网签,让我先交房款的65%,出具开放商盖章收据和签订认购合同,但是65%的房款让我打到第三方的账户里面,不是开发商的账户。请问这个有风险吗?

其他 2020-05-24 05:1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在协议中约定明确打款账户。
  • 开发商的责任,可以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 签订房屋买卖时,作为买方需要注意:
    1、审查卖方是否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这个可以通过到房管局查册解决,如果卖方有配偶,那么原则上要配偶一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
    2、审查房屋是否有被他人主张权利的风险,同样可以通过查册解决,查册上面会显示是否有其他权利人,如抵押权人,如果有,那么这样的房子不能买,或者让卖方处理完了再买;
    3、房子如果是干净的,那么就要注意交房时间,要约定明确的交房时间、交房条件,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4、明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条件,以及约定卖方协助办理手续的义务及违约责任。等等。
    作为卖方需要注意:
    最主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期限、付款方式,并且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最后,对于买卖双方,上面所提到的均需要关注,可以明确对方的责任,也可以避免自己违约。
  •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盘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3.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没有取得"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若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 风险很大,建议慎重。
  • 有风险 的,而且风险有可能很大,建议慎重处理。
    【追问】你好,我当时付了8万的团购金,是打到楼盘销售公司账户里面的,当时明确说明,我付全款到开发商账户,并且接着网签。现在因为上述原因,我坚持要付给开发商账户,他们说这样的话就不卖了,他们同意退给我团购金。销售公司让我写了定金退款申请,说15个工作日返还给我8万团购金,但是让我现在把当时开给我的收据交回去。这个合理吗?当时这个8万我只有一个收据,没有签任何认购协议。如果我给了他们收据,他们迟迟不退给我钱怎么办?或者我不给他们收据,他们以此为理由不退款怎么办?
  • 你好,不建议,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指定收款人的证明。
    【追问】你好,我当时付了8万的团购金,是打到楼盘销售公司账户里面的,当时明确说明,我付全款到开发商账户,并且接着网签。现在因为上述原因,我坚持要付给开发商账户,他们说这样的话就不卖了,他们同意退给我团购金。销售公司让我写了定金退款申请,说15个工作日返还给我8万团购金,但是让我现在把当时开给我的收据交回去。这个合理吗?当时这个8万我只有一个收据,没有签任何认购协议。如果我给了他们收据,他们迟迟不退给我钱怎么办?或者我不给他们收据,他们以此为理由不退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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