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合同12月31日到期(已在公司签订两次合同),第三次公司不续签,但仅赔偿8个月工资(八年工作时间),要求年终继续发放,但是行政以绩效在明年二月份才发放为由不给绩效,年终那次绩效考评期是4-11月。另外年中(考核期上年12月-今年三月)绩效分七个月发放,行政起初也说因为年底到期,此月绩效也是可以不予发放的,还有公司旅游补助,邮件通知了年底随工资发放,因为我合同到期也不予发放(公司十二月工资一月五日发),另外,公司并没有书面提前三十日通知不续约,请问能要求这部分赔偿么?

其他 2018-12-18 17: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