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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上了一个月20天。老板发了20天的工资,然后还有一个月工资没发没签劳动合同。我是10月9号左右上的班,11月17号发的10月份的工资,然后我12月4号走的。我3号晚上跟他说的,然后4号下午走的,上午是经理把我喊去谈话老板到现在都没发工资,我问他,他说在他那里上班的人没见过我这样的,说走就走了,所以工资一分没有。我这个怎么办

其他 2018-12-18 15: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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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因此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
  • 如有争议,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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