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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要搬迁到市外,我不想去,可以要求补偿吗

其他 2018-12-23 14:2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建议联系我们把您维权。
  • 看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如果超过约定范围,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这种可以要求 看你做了多久的
  • 可以的额有没有签劳动合同呢
  • 您好,可以要求的
  • 你好,搬迁到市外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一般因公司市外搬迁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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