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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理由:2017年7月16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红也猎婚VIP会员服务合同》。合同约定了服务期限、服务内容、终止合同情形等。合同签订当日,原告向被告支付服务费5000元,并填写了《会员诚信卡》、《承诺函》,原告先行履行且履行完毕作为服务合同购买方的义务。2017年7月20日,梁老师称“我这边先找合适的男士,再安排会面”。其后,如原告不询问情况,被告则故意拖延时间至服务期结束。原告自2017年7月16日,只获得被告提供的一次实质的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签订后,被告(1)‘“一对一沟通”仅为简短的几句微信沟通;(2)“情感咨询与辅导”“根据甲方择偶要求进行匹配选择”更是无从提起;(3)“定制征婚方案,对择偶要求进行精确定位”仅为简单的一则图文拼接截图、并无从获知该图有无被投放在被告的官网;(4)没有“安排约见对象”(5)没有“专业约会沟通指导”(6)没有“提供形象搭配和服务搭配指导”(7)没有“跟踪甲方约会情况并对甲方进行婚恋分析指导”。鉴于被告自签订合同仅约见一次相亲,制作了一则图文拼接截图,再无任何服务,原告深表怀疑,猜测深表怀疑,猜测被骗,于2017年中提出退还服务费的请求,立即得到被告公司的梁老师迅速拒绝,被告声称“我们服务已经开启了,中途不可以退的”。此后,被告一直推搪、回避拒绝办理退款;甚至随意发送明显与原告服务择偶完全不符的男士图文拼接图。以示有介绍对象的行为。最后,至2018年12月20日以来,被告仅提供图文拼接图,再无其他服务。原告通过123415消费者投诉热线进行投诉,调解不成。

其他 2018-12-20 13: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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