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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我奶奶爷爷家的房屋拆迁,当时户口还有我叔叔,姑姑和我父亲。15年前,我叔叔按售后公房以他自己名义登记产权。我父亲和我姑姑现在可以诉讼要求属于他安置份额的房屋产权吗去?

诉讼 2019-01-01 11:00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可起诉要求确认享有房屋所有权。若还不清楚,可来电或预约咨询我们。
  • 你好,不可以,你叔叔已经购买变更为产权房,那么后续拆迁就与其他人没关系。
  • 你好,可以主张安置份额的。
  •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拆迁安置房: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对接安置房产权性质定性为经济适用房,但不受普通经适房“五年内禁售”的限制,上市交易需由购买人按成交额的3%补交土地出让金。
  • 如何分配产权份额?举个例子:如是父母的房产过户给你们的,父母没有给你们约定份额,产权出现的分配份额,属于不合理的。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权。
    如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的,首先进行析产。其中一半产权为配偶的财产,另一半产权做为遗产,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形成事实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
  •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1、购买取得
    2、建设取得
    3、受赠取得
    4、抵押取得
    5、继承取得
    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 你好,你叔叔买产权的时候你爷爷奶奶健在吗?
  • 可以诉讼要求属于他安置份额的房屋产权
  • 不可以。如果叔叔购买产权时,你父亲和姑姑是有权购房人且未同意过你叔叔购房,可要求将房屋恢复为使用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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