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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朋友吸冰毒被抓了,过了快一个月了,把我供出来,我应该会拘留几天,我是第一次

刑事辩护 2018-12-27 19: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仅仅因吸毒是不判刑的,但可能被强制戒毒。 以下是吸毒成瘾的认定标准,自己对照一下: 吸毒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   (一)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   (二)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行为;   (三)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或者曾经进行自愿戒毒等情形。 吸毒成瘾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严重:   (一)曾经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含《禁毒法》实施以前被强制戒毒或者劳教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参加过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有证据证明其采取注射方式使用毒品或者多次使用两类以上毒品的;   (三)有证据证明其使用毒品后伴有聚众淫乱、自伤自残或者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为的。
  • 因贩卖毒品被刑事拘留的,刑事拘留多长时间,与是不是贩卖毒品之间,毫无关系。
    一、刑事拘留,不是一种惩罚措施,正常情况下,14天,最长的期限是37天;
    二、如果是刑事立案的,拘留期限到后,可以转为逮捕,也可以转为取保候审;
    三、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措施,处罚过后,事情就结束了;而刑事拘留不是,它只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案子最终还要由法院来审判,最后定罪量刑。
  •   1、“被拘留一个月”,这种情况属于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处罚。刑事拘留后,司法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构成犯罪的会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不构成犯罪的,放人。  2、刑事拘留后的羁押最长是37天。(刑事拘留最长是30天+提请逮捕时间最长是7天。)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好好戒毒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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