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公司委托上海一家仓储物流公司存送货物。入库时有完整记录双方盖章确认,入库为新日期货物,并将此批货物委托其物流公司发给客户。到客户处时,客户对照数量和品牌无误签收。但后期点货时发现里面有半吨(价值8000元)货物为快过期的日期(与我公司存储的货物日期完全不一致),客户方是合作多年的单位,外企,并有理货员工人等证明不是客户自己换的货物。客户还提供信息,当时司机卸货时,也曾提过有单独半吨货物是另外装的。目前这家仓储物流公司不承认他们换了货物。并且要求我公司结算运费,目前这家仓储公司放言先起诉我公司不结运费(运费6000元),作为秦皇岛一家刚起步的公司,本已时时提防风险,却仍不能幸免,我们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这种情况,作为中小企业的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货值不到十万,有律师建议我们不要起诉,不值得,对方先起诉,是否会对我公司有不利影响?(我们有客户拍的照片,收货确认单,客户证言,但是至今还没有司机联系方式,不过我们的仓储物流协议有规定,对方必须提供给我们司机的联系方式便于我们跟踪货物)

其他 2011-09-25 20: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既然货物已经签收,那么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的换货行为,那么即便你起诉对方,也可能具有证据不足而败诉的法律风险,因此本律师也不建议你贸然起诉,当然如果对方选择在秦皇岛对你方提起诉讼,那么你可以考虑反诉,这样起码可节约诉讼成本。律师建议:下次在办理类似的合同,建议将每批货的基本情况进行确认,另外如有可能将起诉法院固定到秦皇岛本地。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 既然货物已经签收,那么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的换货行为,那么即便你起诉对方,也可能具有证据不足而败诉的法律风险,因此本律师也不建议你贸然起诉,当然如果对方选择在秦皇岛对你方提起诉讼,那么你可以考虑反诉,这样起码可节约诉讼成本
  • 根据你所述情况,提供建议如下: 1、此批货物已经验货签收,且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物流公司把货物的一部分掉了包,换成快过期的货物,这种情况下,你方贸然起诉对方,诉讼风险非常大,很有可能会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2、如果你方能够搜集新的有力证据,可以在秦皇岛本地起诉对方。 3、根据合同约定,对方只能在秦皇岛起诉,不能在上海起诉,除非你方同意在上海起诉。 4、如果对方起诉你要求运输费用,你方可以以对方调换货物违约为由反驳,也可以提出反诉,主张由于对方调换货物所造成的损失。 5、诉讼是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你方可以争取胜诉,以减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秦皇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