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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我想问一下,我是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了,在国外登记了,可以回中国再登记吗

离婚 2019-01-03 10:17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这是涉外婚姻的是最后一步手续。在婚姻登记国办理婚姻登记(注册)公证回国后到你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科办理。需要准备资料有(1)婚姻登记国办理婚姻登记(注册)公证书(2)你的身份证(3)你的户口簿。需要你本人亲自去办理就可以了
  •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民政局。
  • 你好,一般不能。
  • 你好,一般不能。
  • 我国的涉外婚姻登记工作,由民政部和省、市、自治区民政厅(局)代表政府统一管理;外交部和省、市、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负责处理对外交涉事项。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我国婚姻法和《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有关条款的规定。
  • 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我国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地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涉外结婚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办理。
  • 你好,一般不能。
  • 你好,不能。
  •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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