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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了,续签没有签合同,四个月没有交房租,这边有一个月的押金,现在人跑了,也联系不上,该怎么追回欠的租金

其他 2019-01-02 17:3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上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房租
  • 上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房租
  • 遇到房东不退押金,租户可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相关内容与房东进行协商,且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房东有义务依照合同返还租户支付的押金。
  • 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1、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故不存在解除违约。
    3、租赁关系解除后,可以要求出租房退还押金。期限为不定期。
  • 劳动合同到期后,有三利处理方式,分别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2、如果职工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职工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3、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需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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