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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由房主交纳还是由租客交纳?请问是否有具体的法律法规依据?(即:什么法有规定,具体第几条第几款),感谢!

其他 2019-01-02 21: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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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地价房产税:1、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房产税.1、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3、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 对于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善意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包括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在内的违约责任。前款房屋已经过户登记到买受人名下,但不符合《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的善意取得其他构成要件,夫妻另一方依据该规定要求追回房屋的,应予支持。“善意”的判断时点以买受人申请过户登记时为准。
  • 对于房屋买卖中的冒名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出卖人冒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义(如伪造所有权人身份证明、找相貌近似者冒充所有权人交易等)擅自转让房屋,可以参照《合同法》第48条无权代理的规定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合同对房屋所有权人没有约束力,但买受人有证据证明构成《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表见代理的除外。买受人信赖出卖人享有代理权法律外观的形成系不可归因于房屋所有权人的,不构成前款规定的表见代理。
  • 各地的税务政策都不太一样,可以具体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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