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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或承租人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具体说明应提交哪些单据?

房产纠纷 2020-04-17 09: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 关于厂房出租合同,内容应包括:
    1.厂房的基本信息
    包括地址、产权信息、面积、附属物的约定。
    2.费用部分。
    (1)租金。租金的计算(每天每平米多少钱)、租金的支付。
    (2)物业费。物业费由谁承担,如何计算,应在何时支付。
    若承租人自行支付物业费,则其延迟支付需承担什么责任。
    (3)保证金
    包括一般保证金和装修保证金。何时支付、何时归还。
    (4)水电费
    支付方式;水电费单据及支付凭证的保存。
    3.合同履行
    (1)何时交房,如何视为移交(移交钥匙、移交确认书)。
    (2)装修
    承租人装修应当向出租人提交装修图纸,不能破坏主体结构,然则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若其装修行为对第三方造成损失,则责任由其承担。
    出租人有权派代表进行监工。
    装修免租期的确定。
    (3)租期内对厂房及附属设施的修缮责任约定。
    (4)到期后,承租人是否有责任对厂房进行恢复,是否不进行恢复就需要扣除保证金。
    (5)公司注册。若承租人需要进行注册的,出租人需要进行审核其经营范围,后需要配合进行注册。
  • 双方离婚后,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但是由于房主变更等原因,有告知租赁者的义务。但是,双方离婚不能作为解除租赁合同的依据。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须注意:出租人是否拥有该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转租;认真审核出租人土地使用权证照,仔细查看可租期限;认真审查出租人自信,重点关注出租人是否将土地抵押;合同中应当明确出租人承担的各项义务,主要是出租人应当提供的基础条件等;争议管辖约定要注意,尽量避免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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