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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按实际工资基数缴纳社保

其他 2020-01-21 03:5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1您咨询的是社会保险纠纷相关问题。2根据《劳动法》第72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不给你按照实际工资作为基数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其他损失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4因用人单位未为员工交纳社保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5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 您好,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的
  • 1、按规定,员工的社保费用是用人单位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的;
      2、至于社保每月需缴纳多少钱,是根据你参保缴纳的基数多少来确定的。缴费基数假设是3000元,单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20%(600元),个人承担缴纳养老保险8%(240元)。
      3、各地的缴纳基数一般有多种档次,有一个下限和最高的上限,根据实际状况选择基数缴纳。同样,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都是按选择的缴费基数然后按不同险种的比例扣缴,方法同上。
  • 一般交社保都是通过地税银行代扣的。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登记业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岗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报表和资料审核无误后,即时处理职工登记业务。
    2、比例保险费制,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3、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时,参保单位应填报《撤户申请表》及相关文件和材料来社保中心拿A号新参保登记办理,社保中心查询无欠费后,社保中心予以办理转出手续。
  • 被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48条和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如果工作快一年,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个月经济补偿金,没缴纳社保的要求补交保险。
  • 您好,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 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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