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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四岁在幼儿园上厕所摔倒骨折,绑了三个星期石膏,幼儿园出的医药费,期间,园长没有对孩子表示关心‘,所以我想要理赔,园长不承担,说孩子当天穿的是毛线手工鞋,属意外事故,后来园长表示赔500元,请问合理吗

其他 2019-01-04 10: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工伤等级享受相应工伤待遇
  •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譬如幼儿园的设计是否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等。 本案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但法院是否有可能支持,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判断! 如有需要请来电详谈!
  • 你好,幼儿园承担无过错责任,可以要求幼儿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建议你申请工伤认定工伤期间享受原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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