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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离婚判决之后,一方要求私下签协议,不允许女方再婚,说是怕对孩子不好,因为抚养权在女方,请问此事是否合理,签了是否有法律效应??

离婚 2019-01-04 06: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于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只父母有一定的义务和责任对其子女进行抚育以及监护的职责。包括婚生的抚养和非婚生的抚养,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婚姻法》地二十一条第二款中,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是,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调解。如果父母人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看出父母应当履行自己抚养子女的义务。
  •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 离婚协议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欺骗或胁迫前提签字,协议内容本身不违法,这样的协议就是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合法的离婚协议经登记机关批准发给离婚证,自此夫妻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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