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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7年有老板聘请来厂给他做电工,机修,原订工资,式用期月新5000元,三个月后5000元加(奖金500元),至现在老板一直未给原订工资,怎么办

其他 2019-01-02 20: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可以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
  • 人事经理的讲法要有证据否则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是要负违约责任的。致于你在工作中取得成绩和是否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必然的联系。俗话讲的“功是功过是过”功过不能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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