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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浙江的,老公是江苏的,老公是入赘的,老公的户口都已经迁移到浙江了,小孩子也是在浙江出生的,为什么户口本上的籍贯还写着江苏,,我想把小孩的籍贯改成浙江可以吗

其他 2018-01-28 12: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迁移户口除了需要缴纳户口本换新的工本费(大约10元每本)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属于超生的,在户口迁出时,需要向迁出地的计生办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才能办理户口迁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   1、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不能单独迁移,只能在其监护人(父母等)迁移户口的同时随迁;  2、在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的前提下,当事人夫妻双方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并且孩子符合当地的户籍准入政策(如未婚且未就业等)的前提下;  3、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籍性质的前提下,迁入父母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挂靠;  4、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孩子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 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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