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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想要咨询您一下,结婚前购买了房屋一套,首付分成三次付清,但是首付的钱是老公卡刷的,产权名字是我一个人的名字,目前产权证已经办理了,房贷还有十多年才能还清,目前房价是当时购房时候的2倍。目前有一个孩子。但是现在老公性情大变,晚上回家睡觉不会碰我,都是分开被子盖。我发现我们之间已经没有感情了,老公口头上多次提到:如果你觉得过不下去可以提出来。这句话。如果我现在提出来的话,这套房子会如何分割?

其他 2019-01-07 16:1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建议直接咨询民政部门
  • 产权证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该房产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结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能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对于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如果结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均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一方婚前支付的首期付款,由另一方返还一半;尚欠的贷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返还。
  •   婚前一方已经支付了首付,且按期支付了一段时间的月供,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继续支付月供,直至还完贷款,这时夫妻双方要离婚,怎么分割这个房产呢?  有些律师认为,房屋属于婚前按揭的那方,但对于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那部分款项,应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还有,对于房屋增加的价值,也应该算作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这样的观点是没有分清债权和物权的概念,也没有搞清增值和收益的区别。具体阐述如下:  婚前一方按揭购房,支付了首付,这时候,他就拥有了这套房屋的所有权了。因为所谓按揭购房,就是购房者从银行借款,用于支付房价,而且,是一次性将房价款结清了,房屋完全归购房人了。
  • 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 2、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购买,应当是婚前的个人财产权利。 3、房屋是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是以登记为准,登记之日为法律认定的所有权取得之日。 4、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5、因为该房屋所有权在婚后取得,所以应属于共同财产。 6、但因是婚前个人出资购买,所以用于购买房屋的这部分钱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7、如果房产证取得的时间是结婚后,而且你们又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8、一般情况下,以房产证办在结婚证之前还是之后,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9、如无特约定,各占50%的份额,也可以自行对此进行约定。
  • 你好,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平分。
  • 可以先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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