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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患有癫痫隐瞒,后来发作被女方知道了。男方也愿意离婚,但要女方返回一半的彩礼。女方不肯.女方向法院提出起诉离婚。能拿到吗?还有个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车的钱是男方出一点,女方出点登记女方名字)

离婚 2019-01-08 02:5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已经起诉了吗
  • 夫妻离婚时,所应分割的财产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其范围为《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以及《婚姻法》第19条中规定的夫妻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即法定共同财产和约定的共同财产。《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为,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得,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受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19条规定的夫妻约定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为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既可以是法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法定个人财产。
  • 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5、一方以财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9、夫或妻一方在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出资额,或是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  10、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11、发放到军人名下复员费、自主转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结婚年数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12、夫妻共同债权或其它短期收益。
  •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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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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