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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酒店餐厅工作,现在餐厅老板转让了,那我跟酒店的劳动合同还有效吗,可以申请补偿金吗,我工作了五个多月,,如果新老板用我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新老板用我有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我应该怎么做啊?或者我不跟新餐厅老板干,可以问酒店要到补偿金吗?

其他 2020-05-24 19:56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 你好,建议双方积极沟通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的,先到当地的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时可以去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 可以的,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依据《劳动合同法》
      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你好,建议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同意,可以劳动仲裁。
  •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如果无法协商,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还有效
  • 提供要求单位鉴定书面合同对方不签订的证据否则自己从事人事管理工作自己不签订合同会被认定为故意行为
  • 你好,如果是股权转让,公司主体没有变更,您的劳动合同是继续有效的。
    【追问】但是酒店已经不负责我们了,新餐厅老板不给我们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回答】你好,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你可以申请: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自入职第二个月起自第十二个月,由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2.违法解除的,支付违约金。 3.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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