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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亲戚由于买房而吃上了官司,专程来大同市寻求律师事务所。经朋友介绍,我们找到山西大同矿区一家律师服务所。在咨询时该所长说:“看了材料如果能胜诉,就受理,没有把握就不受理。只要受理了就会全权代理,全程服务。去有关法院重新调案卷、找有关当事人了解情况、获取新的证据等”。当他们看完我们的材料后,满口承诺有把握胜诉。我们根据其律师的指点,当时交了两份代理费,一份代理费2000元,合计交了4000元。所长说:“交通、差旅等费就免了,就算优惠你们了”。该所也起草了行政诉讼状和民事再审申请状两份状纸让我亲戚分别送交至法院。在代理过程中,几次打车费和他们找所谓关系请客等等消费1000余元,全部算到了这位农民头上。当开庭后,律师只是在法庭上代理我们宣读了再审申请理由和要求。律师根本没有寻找新的证据,再审也不需要任何辩论。 当前,法院经过审委会研究并已下达了裁定,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我要问的是:当时我们向该律师事务所交了两份委托代理费,再审已了结。而行政诉讼没有启动,在这种情况下,该律师事务所该不该给我们退还这份行政诉讼代理费?我们怎样才能要回代理费?如果不给退还,我们该向哪里讨教说法?请赐教。谢

消费者维权 2009-05-14 13: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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