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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私企外勤人员,在外勤回公司途中步行在公交站前时被一辆逆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撞到,摩托车已走了,当时就没报警。后来打卡下班回家后,左脚下部疼痛肿胀,笫二天去医院检查左内前踝骨折,左腓骨中段粉碎性骨折。检查结果出来后才报了警,现已住院治疗出院了,费用接近6万元,因交警出不了事故责任决定书,出院时无法报销,只有自费结算出院。公司认为没有交警的责任决定书,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到现在都还没去申请工伤认定。医生讲还有后续治疗及出院后要全休三个月。请问律师我的情况真的无法申请工伤吗?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9-01-09 19: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属于工伤, 发生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条件;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不能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伤待遇问题,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工伤等级支付相关工伤赔偿金;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复杂,如果自己不熟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您好,发生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条件;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如果不能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伤待遇问题,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工伤等级支付相关工伤赔偿金;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复杂,如果自己不熟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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