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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和我的前夫离婚多年,孩子一直和我一起,今年18毛岁男孩,今年他意外自杀,欠下目前知道的一万多快钱,他有一份土地,不知道能不能给孩子继承,债主像我要钱,我该还吗,土地还没有给我

其他 2019-01-15 15:0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因此,只要你不能证明上述解释中的两种例外情形,你丈夫对外债务就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你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法院有权依法查封、冻结。
  • 你好,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土地承包合同如果和孩子不在一起,不能继承给孩子,如果在一起,孩子有权耕种,也不涉及继承。既然离婚了,你不需要承担债务的。
  •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你和你的前夫已离婚多年,你没有义务替他还债。你的孩子有遗产继承权,如果你的前夫没有留下遗产,只有一万多元的债务,你的孩子可以放弃继承,也不用替他还债。
  • 你好,你需要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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