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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与大伯共有一处房产,于1979年妻儿不知情的情况下,父亲私自一人写赠送字给大伯过户到堂兄名下,有法律效力吗?现该房要拆迁,我们可以要回该产权?

房产纠纷 2011-09-26 10:2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此房是您父亲的个人财产?还是您父母的共同财产? 第一、如为个人财产,您父亲有权自由处分。 第二、如为共同财产,没有经过您母亲的同意,不得擅自处分。
  •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已超过20年,法院不予保护。
  • 你好! 首先,得看该房产是否是你父母共同财产? 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均分。同时双方都享有所有权,都享有处分权。在结婚前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财产一方享有所有权及处分权。 其次,若房产为你父亲一人所有,则你父亲享有处分权,你父亲赠与大伯的房产具有法律效力。若房产为你父母共同所有,则你父亲无权单独处分该房产,其赠与行为应征得你母亲的同意。 详情可来电咨询!
  • 关键看房产属于你父母的个人财产,如果系其个人所有,则其有权赠与给任何人,其他人不能干涉;如果是家庭共同财产或者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则你父母无权单独处分。相关权利人可以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如有需要可以来电详解
  • 非常困难
  • 不合法。
  •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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