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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欠了一个手机店老板400块钱,他说要投诉我,我会有什么后果

消费者维权 2019-01-17 22:4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欠款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如果确实没有能力还款可以直接跟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争取降低利息或者分期给付的方式来还款。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欠债不还构成诈骗罪。
  • 建议您向对方支付欠款
  • 你好,建议诉讼。。
  • 这个问题取决于下面几个方面。第一,是否存在能够证明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借条,合同等等法律文件。第二,借条和合同要求还款日期是否届满且在两年的追溯时效内。第三,如果对方应该还款的日期已经过了两年,到现在为止你是否主张过还款且必须有证据。第四,你的债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比如不是赌博犯罪等非法债权。如果这些都符合且你有证据能够证明,并且在法庭上能够有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事实如已经还款等事项,那么一般是可以要回来的。关键在于是否有证据以及抗辩时效是否届满。
  • 存在影响个人信用 。
  • 欠款是需要偿还的,一时还不了的话,可以跟对方协商申请分期或者延期还款吧
  • 建议及时还款
  • 存在影响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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