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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今年4月1日那天,工会周五中午利用休息时间组织体育锻炼,组织打羽毛球,我和同事双打,我在接球一刹那,我同事突然一球拍打到了我的右眼眼上。未受伤之前我的右眼视力是1.2,当时受伤时只有0.3,现在有0.6的视力,我想申请工伤,不知下面该如何做?能否申请工伤?都需要什么条件?

其他 2011-09-28 13:5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具体需要什么你去你们当地的劳动局咨询。
  • 您好,可申请工伤鉴定。
  • 你好,可以要求单位作工伤认定。
  • 应及时进行工伤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工伤问题专业,建议来电详谈
  • 根据你的表述,你的情况不属于工伤。你可以向打伤你的同事要求赔偿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 可以申请工伤
  • 很遗憾的告诉您,您的情况根据国务院2010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4、15条之规定,您的情况是不属于工伤情形的。“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但并不是代表没有其他的途径可以进行司法救济,建议您对您单位及打伤您的那个同事提起侵权之诉以赔偿您的损失,我认为这样做是可行的。 恕时间有限,不能一一以打字的方式解答,如有需要可致电或来访。
  • 你好。你的情况可以申请工伤。需要你的病情诊断证明、住院病案、以及个人材料和工伤认定申请书等。具体和劳动保障部门联系。
  • 您好,可以申请工伤!具体可以来电,为您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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