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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人在老家办喜宴,给女方彩礼10万,没有领结婚证,就这样未婚同居4年,育有一子,期间,家中琐事不断,女方说不过了回娘家,我多次去叫她,她也不回来,说是让我打官司吧,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能让女方退回彩礼钱吗?或我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 2019-04-09 14:0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结婚,按同居处理,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针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起诉。
  • 你好,彩礼一般不予返还,孩子抚养权可以起诉处理
  • 你好,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
  • 你好,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结婚,按同居处理,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针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起诉。
  • 你好,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对于抚养费可以一并提起诉求。
  • 建议请律师帮助起诉维权。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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