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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为一个朋友的朋友签了一份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现在没有偿还能力,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我的财产,我担保时是在担保公司为他提供的反担保,但是他给担保公司签订的有车辆抵押合同,我才签字担保的。现在法院说车辆没过户抵押合同不成立!我名下有车辆会被执行吗?合理吗

抵押担保 2019-04-10 11: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个反担保很有问题。
  • 你好,很高兴能为你解答抵押车可以过户吗的问题。抵押车就是原车主分期付款购车,然后把车开到典当行抵押给典当行换钱,典当行会与原车主签署抵押协议,内容大概是典当行借原车主X万元,原车主按月还本息,如到期未能还款,典当行有权对抵押车做出处置,由此发生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原车主承担,就这样,到期没还款,抵押车就诞生了。  车子已经办理抵押,说明车子物权已经暂时不属于车主所有。所以,车主没有权利把暂时不属于他的车子过户他人。需要还清抵押款,解除抵押,之后,确权,才可以办理过户。  合法的抵押车双方或者三方应当到机动车的登记机关(即当地的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登记的记录可以在《机动车登记证》内显示(该证中有专门的一页是抵押登记记录,其中有抵押的时间和时效以及变更、注销的记录)。  一般在抵押期间,或者债务未履行完毕时,不要买抵押车,否则会有风险。买抵押车时一定要看该《机动车登记证》中关于抵押登记的内容,如果最后一次抵押登记已经办理注销,说明该车的担保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已经不是抵押车了,就可以购买了。 如果没有办理注销抵押登记,车管所也不会给你办理过户手续的。  购买已经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时,应尽快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买回来之后被原车主回着担保公司银行之类的收回或者盗回。
  •   成立的标志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合同。保证合同是诺成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保证合同。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实践中,保证合同可基于下列方式成立:  1签订书面保证合同:即保证人和债权人,依据书面形式,就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依法达成书面协议,保证合同即告成立。  2单独出具保函:即保证人以书面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债权人表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负担损害赔偿之责,被债权人接受的,保证。  3在主合同中订有保证条款或在保证人栏内签字、盖章,即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保证合同成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另外,《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了抵押权行使的期限,即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此物权法对抵押权行使的期间有明确的规定,不能由当事人自己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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