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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8年6月份不给岗位也不发工资,9月份开始停止打卡,公司也未联系打卡,但社保持续缴至18年12月。实在熬不下去,在10月份联系人事提出辞职但至今未签离职证明。请问我该如何追讨欠薪或补偿?

其他 2019-03-13 03:3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被拖欠工资时最好是采取以下措施:

    1、为节省时间跟精力,建议可以先试试直接找老板协商处理。

    2、一般是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由其责令老板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如果手中有公司出具的欠条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工资被拖欠,还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3、被找借口拖欠工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追讨工资,将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一旦离职的话,就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5、发现经过以上方法都无法拿回工资的,那么员工最后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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