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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长沙某单位购置一套房,已于09年11月5日交清了所有费用(工本费、维修基金等)他们说09年12月31日前交钥匙,一年多后他们要我们交营业税还有其它一些费用后才能拿钥匙。我想通,他们这样做应该没道理吧。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1-09-27 17: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次购房交易不征营业税及附加税费。购买房屋交纳的费用包括: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2、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 (二)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2、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三)规费 1、交易费 ,购房总价的0.5% 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 ,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3、《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四)如果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1、评估费,购房总价的0.2-0.5% 2、保险费 ,购房总价乘以贷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3、公证费,贷款额乘以0.03% 4、抵押登记费,100元 如你购买二手房或则将购买房屋出卖,则交营业税。(未满5年,营业税=成交价*5.5%,满5年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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