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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老人在1987年前后,单位分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新房,为了我弟结婚,和别人换了两套小套房,其中一套让我弟结婚用。在2001年8月前后拿这套房去参加了单位的房改。在此期间没有和我们任何家庭成员知会过,又遇房屋拆迁,2004年拿到了房产证,变成了我弟的名字。请教律师,这房我和我姐有继承权吗?我们兄弟3人。如果我们诉讼法院,有希望得到权利吗?

其他 2019-02-15 17: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产权证,不是你父母的名字,就不存在遗产,没有继承权
    【追问】他这套房是从单位上分给我父亲的福利房分出来的,他应该只有居住权吧?说到底它还是我父亲名下的吧?
    【回答】你不是说后面办到房产权证
  • 如果有房产演变的相关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遗产分割。
    【追问】您是说要找到我弟用来房改的房子是我父亲名下的房子就能进行分割?
  • 你好,您咨询的房屋继承问题比较复杂,为了更好的帮助你,建议带上材料当面咨询。
  • 可以认为老人对你弟弟进行了赠与。
    【追问】在没有房产证的时期,房子一般都是记在父母的名下,按理说那套房子我弟只有居住权,因为按他的工龄是分不到房子的。还有在进行房改时我父亲已过世了,所以不存在赠于的可能,而且此事我母亲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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