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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有证人证言和单位的规章《交接班制度》证明单位掌握加班证据考勤表和交接班记录,单位以超过两年期限没义务提供为由拒不提供合法吗?接下来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9-03-23 00: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能。 1、劳动者可收集自己加班的记录,如考勤记录,工资条上有的也会反映工作时间。  2、另一方面,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了考勤管理的相关证据,比方说员工有证据证明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考勤的管理,并且员工能证明单位对员工工作记录实行了考勤记录管理,相关举证责任会从劳动者转移到用人单位。劳动者可提供照片或视频,证明企业存在打卡。也可以提供员工手册,其中有关于打卡考勤等相关规定,以证明企业手中掌握有这些证据。  3、司法实践中,如果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劳动者应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加班,他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支持。 
  • 一、加班费的证据一般由以下几点构成:1、考勤记录2、加班申请表3、工作量统计(制造业)4、加班人员佐证(人证)二、加班费的统计根据实际情况有以下几个因素: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2、合同约定3、根据工资额核算4、计件
  •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受理和仲裁程序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具体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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