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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病人医疗期满后有补偿金吗?

其他 2019-01-27 16: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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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期满后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行政规定(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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