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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我是上班时间,上班途中,骑电瓶车与施工路段的一个铁框子相撞(这个铁框没有在他圈的地方里面,而是在单边通行的路边,同时这个很大的铁架子框,前面没有任何标识和警示标志(。再加上早上天未亮。通行车辆又多,对面车辆又是大灯那些,看不清路面,发生碰撞发生摔倒,腿杆摔断。这个怎么认定为工伤?怎么办?

其他 2019-03-19 07:0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 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好,如果交警认定你对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应当属于工伤,你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主张工伤赔偿。同时,你还可以向施工单位主张侵权赔偿……如果需要你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 你好 事故认定书是怎么样的
  • 看具体证据的。
  • 你好,责任怎么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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