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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单位克扣奖金仲裁要求同工同酬能否得到应得的部分奖金?此行为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若有该如何举报对其惩治?本人是一位刚进入社会一年半的社会新人,在第一家日企工作一年半,于今年12月初离职,今日1月28日发放上年度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的年终奖,本人一分钱都没有。关于年终奖,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并未提及,但是公司内部有明确的奖金支付的规章制度,其制度中明确说明非公司解雇员工,在合同期满或主动辞职者均可获得部分奖金,部分奖金构成如下:按给予奖金除一年乘在职天数,那么我一分钱都没拿到,是非常明确的克扣工资,难道此规章只是为了更有力的压榨员工。我第一年未满一年给予的奖金按此规程,未拿到与其他同事一样的百分百,现在离职了一分钱都不给,十分不合理明显欺压员工。同时,去年离职的员工均在去年春节前收到发放的年终奖,为什么我联系公司高管得到的答复是发放奖金时我已离职故没有,非常不合理。由于此公司品性极差,本人在离职前备份了一份奖金支付规程。如果公司继续不发放奖金,仲裁是否能拿回应得奖金?奖金未明确奖金倍数,若公司恶意,在职员工发放2倍,本人只发放1倍,要求同工同酬可行?因为本人并不是被公司解雇,无理由拿这么低?最后,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违法?若是,如何举报对其进行处罚?

仲裁 2019-01-29 15: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仲裁过程中单位是否可能不承认其规程导致我仲裁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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