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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和乙方合作,由于甲方工人在工作中未站到机器安全范围之外,乙方工人在操作机器过程中造成甲方工人腿骨折受伤,这种情况该怎么赔偿。甲方工人工资由乙方口头说是5000一个月。该怎么补偿

其他 2019-02-11 04:50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首先甲方工人受伤,应该由甲方公司承担相应的对于员工的工伤赔偿。然后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乙方主张赔偿,如果乙方工人有重大过错,可以由乙方向工人追偿。你们之间是作为哪一方的主体,具体赔偿还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来赔偿。
  • 您好,甲乙方合作是否签订了合同?甲方工人是否被告知了相关安全规定?目前来看属于工伤,应当由谁赔偿,还要具体判断,您可电话我说明您的情况,我会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目前还无法判断其中的法律关系,以及如何确定谁是赔偿主体,责任如何承担。要根据事实和证据才能判断。
  • 你好,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什么时间受伤的?
  • 由乙方赔偿
  •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
  • 乙方应当补偿甲方工人医药费、误工费、医药费,如果造成残疾,还要残疾赔偿金等。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
  • 你好,申请工伤认定了吗?
  • 您好,甲方工人与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吗?如果是劳动会按照工伤标准赔偿,可以考虑请律师帮忙免费咨询,我可以帮您先审查一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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