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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前天晚上十点左右,坐在店内无缘无故被工地喝醉酒的3个工人打伤,头皮血肿,全身软组织挫伤,另外一个前来劝架的亲友也被无故打伤,导致左手无名指断裂,小指皮外伤。公安机关现在只抓住了一个喝酒的人,另外两个不见踪迹。因进年关,我们也不想拖时间太长,工地前来处理事故的老板也想带工人回家过年,与我们达成协议,赔偿两万元私了。但是我们不清楚派出所这边处理事务的流程,派出所不放人,反复强调要补充证据,要求我们做法医鉴定伤情。请问我现在接下来该如何快速处理结案,达成谅解协议,快速放人?为盼回复!谢谢!

其他 2019-04-11 17:0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现在警方这样做,是为了确定你们的伤情,若达到轻伤二级以上,那对方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警方要立案追究的,建议你尽快做伤情鉴定,若鉴定没有达到轻伤二级以上,那你们协商解决就可以了,具体细节,你可电话我说明你的案情,我会给你更详细的解决方案!
  • 您好,如果您手上有病历资料,包括X光片、CT片、医生诊断意见等,我可以让合作的法医看看,做出一个基本的判断,可以让律师为您做一份赔偿报告。您方便时可以联系我,让我了解具体情况,再逐步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是可以主张赔偿的,这种情况委托律师介入是非常方便快捷的
  • 您好,那您现在是否进行了鉴定?建议您来电补充案情,我会为您详细解答。
  • 你好,做鉴定了吗?
  • 人身伤残鉴定的程序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 您好,现在情况如何?您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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