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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7日、8日我外甥被同一伙人相继打伤。我先后报了两次案,并第一时间到医院作了两次检查为腰部三处横突骨折、头部缝合三针,腹部、胸部多处被打。法院鉴定为甲级轻伤和轻伤。请问法医鉴定合理吗?公安派出所至今未给答复,我该如何?打人家属来道歉并答应暂时付一部分医药费,我该如何应对?

刑事辩护 2010-07-15 09: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应做伤残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确定赔偿额
  • 轻伤即可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如果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不予处理的话,你们可以提出刑事自诉。至于赔偿,最好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以便确定具体赔偿数额。医药费你先收就是,没有关系的,只是不要做任何其他的承诺。
  • 你可以和对方协商。同时可以督促公安部门处理,派出所不处理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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