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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2014年夫妻两人各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我的首付35万,总价72万的房子,他的首付8万,40万总价的房子。婚后购置了一辆汽车,在2018年我把我的房子卖了,卖了82万,给了20万给我父母,剩余62万又购置了一套住宅,这套住宅写的我们夫妻两人人的名字,总共贷款160万,我们现在有一个女儿3岁,之前男方父母带的多,在2018年11月我接回来自己带了,请问我们现在离婚财产和抚养权怎么分?

离婚 2019-03-01 14: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配偶在婚后参与还贷的部分可以享有补偿,关于孩子的抚养可以申请法院判决。
  • 根据法律规定,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双方都可以提供有利条件,积极争取孩子抚养权。
  • 婚前财产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原则上共有。抚养权要现在小孩角度,综合双方情况对小孩有利的选择进行处理。
  • 婚前各自购买的房产。婚内按揭部分及增值部分对方有一半。婚后买房子因是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孩子归抚养条件更好的一方。。。
    【追问】虽然婚后买的房子是两个人的名字,但是是用我的婚前房子卖掉的钱付的首付呢,一定是平分吗?
    【回答】没有他名字好说。有了就属于你的赠予了
    【追问】这个确定吗?我还有交房的发票不能作为证据吗
    【回答】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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