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有个朋友欠我的债,四年未归还,有借条,打款记录。欠债人为同省异地的,请问属于什么案件,要到哪里起诉,大致怎么走流程?谢谢

其他 2019-06-14 10:2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您初步的简单描述,如果欠款是用于合法途径的,那么一般是民间借贷纠纷。想通过法院起诉需要有欠款证据,对方的准确个人信息。建议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或者面谈审核证据材料先。
  • 欠条是什么内容?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 第一步: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可以给予债务人一定期限内还款,到期不还可以起诉。

    第二步: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涉及数额较大建议最好可以聘请律师介入。

  •   1、借条是永远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规定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有还款期限的,需在还款期限届满内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在借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相关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您好,还款期是什么时候?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