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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法辞退我,我想争取经济补偿金和年终奖,具体信息如下:第一,工作记录:我2018年5月份入职某公司,当时是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但工作岗位及地点明确为郑州,后公司因工作需要调至宁波,于7月底又调至郑州子公司,11月中旬因工作原因公司又安排去福州公司支援(有长期出差申请至2019年2月5日,未走工作调动)。第二,社保及工资状况:2018年10月份以前在集团公司发放,但9月以前一直未交社保,10月份以后工资在郑州子公司发放,社保于9月份后在郑州缴纳且补缴至2018年5月份;第三、劳动合同:2018年5月入职与集团公司签订有三年的劳动合同,调至宁波及郑州都未重新签订。第四、年终奖:劳动合同中未明确有年终奖,但我有公司年终奖分配方案及分配表,且年终奖分配也完全按照分配表分配。第五、工资状况:入职时OFFER中明确指出是税后工资,但入职后除个税不用承担外还需要扣除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第六、纠纷现状及诉求:(1)集团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公司放春节假前一天)电话通知辞退我,无任何正当理由,且让当天办完手续,并让在年终奖及经济补偿中二选一后自己提离职流程走人;(2)因当时未同意集团给出的

其他 2019-02-22 10:3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违法辞退公司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没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解除合同,劳动者有经济补偿的情形是:   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裁减人员的。
  •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违法辞退公司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 协商不成收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鉴于你的情况,建议联系律师介入处理。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做出综合判断,追究对方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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