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孩子今年12岁,刚升初中7天,学校组织在操场除草,我孩子前面的同学因为打闹,拿贴锹把我孩子面部划伤,缝了十几针,孩子脸上留了一个疤,当时孩子出事后,也没有老师在场,孩子流血好久后,才有同学通知老师,可我现在找学校赔偿,学校说只有对方学生家长赔偿,学校没责任,这种说法对吗?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1-10-01 12:1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按你的描述来看 同学的家长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但学校在安全管理上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详细情况你可以来当面或电话咨询
  • 您好!学校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 学校如未尽到管理职责,需承担补充责任。
  • 监护人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看管责任,负补充责任。
  • 根据你的介绍,学校存在管理上的疏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我个人认为学校有一部分责任,这件事你们不要找学校承担全部责任,学校承担的只是部分责任,承担大部分责任的是对方学生家长,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把对方家长和学习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有什么需要可以电话联系,邢台律师-王振奎,河北甲信律师事务所,邢台市冶金北路486号律师楼二楼2001室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邢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