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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工作20年,要辞退,讨要周六,日无公休,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单位说日工资,合理吗

其他 2020-06-21 11:0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不合理,依照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可以依法主张,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不合理。
  • 有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加班费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而来。
    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
    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
  • 通常情况下,在法定节假日用工单位应当安排员工进行休息,如果在员工愿意的情况下,公司在不违反劳动法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劳动者进行加班,但是应当安排员工进行休息,否则就应该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加班工资,依照具体的节假日时间不同,可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我百度空间与
  • 用人单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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