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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徽滁州市工作,也是滁州交的社保。能不能在安庆使用?

其他 2019-06-05 17:3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咨询社保部门
  •   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  《福建省参保人员违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处理办法》日前出台,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对于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医保经办机构将暂停违规参保人医保刷卡结算资格,实施重点监督,并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处骗取金额2至5倍罚款。涉嫌犯罪的参保人员将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明确了十类将受到处理的参保人员违规情形:  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出借他人使用,或者将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转让给他人,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社会保障卡就诊,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过提供虚假医疗文书、医疗费票据或其他虚假材料,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违规向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社会保障卡,通过串换医保项目、空刷社会保障卡等方式,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超量或者重复配购药品、医疗器械或者医用材料,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发生医疗事故经认定后,未及时向医保经办机构报告,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发生变更或丧失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资格,未按规定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的变更、注销手续,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过采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伪造、变造档案等证明材料,逃避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义务的;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 只有自己缴纳的部分进入个人帐户,单位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统筹基金。
    自己缴纳的那部分,如果有以下条件可以从你的个人账户中取出来,但是单位缴纳的那部分不可以: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3、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单位那部分进入统筹基金,统筹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并不是给国家了,如果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时出现赤字,国家财政给予补助。
  •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 向社保局查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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