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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面分了一套安置房的指标,因母亲住院缺钱,2016年安置房的指标以4万5卖给了别人,当时开了一张收据给买方,收据上面写的安置房指标以4万5转给买方,卖方不得反悔,户主是我妈妈,收据上面我签的字,随后房子在建,需要交预付款,买方交了13万手笔预付款,现在房子已建好,2月15号需要交第二笔款,买方交了9万5,总计22万5,下一步就可以抓阄分配房子及过户了,现在我弟找女朋友需要房子,做为当初的卖方,然后只开了一张收据,并且实际户主是我妈,但是是我签的字,做为卖方的我可以反悔吗?如果反悔法律支持哪方呢?卖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及损失呢?

其他 2019-02-17 11: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反悔,涉嫌诈骗犯罪,坐牢还要赔偿对方的损失。 如你妈妈反悔,要退4.5万元和房款22.5万元及利息,还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有这些钱,不如找村委会要求分配宅基地自己建房 或 去购买二手房。
  • 您好,可能需要对方的损失,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您可电话我说明您的情况,我会给您更详细的解决方案!
  • 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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