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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一起几年了,我们没有结婚证,但有一小孩,当时他家给了3万元彩礼,我们现在分手了,前夫要求我退还彩礼,我该退吗,而且当时的3万元都是买了家具做为陪嫁到男方家,还用退吗?

离婚 2019-02-18 18: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您好,您们属于同居关系,可以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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